2022年,政和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局具体部署,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现将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持续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全面领导。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依法治税的全面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法治税务工程摆在县局工作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2.注重培养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方式,充分运用“学习兴税”线上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税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不断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严格落实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一把手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作用,为县局法治政府的建设奠定领导基础。
2.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税务工程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全面履行税收相关工作职能
1.依法做好组织收入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高站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国家财力,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2.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坚持把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税务主责、系统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数据共享、问题共商、任务共推,通过摸清底数,甄别出符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精准推送快落实,用最快速度做好政策落地衔接。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精细服务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围绕办税缴费痛点堵点,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跟进“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落实“网格化服务”,推进税收执法和税费服务同步发力,确保办税、缴费体验同步提升。
4.履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关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一步扩大办税便利辐射效应,积极推动制度落地。
(四)不断完善税收法制制度建设
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以《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为指引,健全和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严格做到有备必审、定期复审、有错必改,保证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022年县局共开展2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了福建五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确保决策合法性。
3.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始终坚持法治税务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党规意识,以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安排传达学习中央发布的党内法规,并结合县局实际,研究部署具体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县局党员干部职工坚决做到遵规守纪。
(五)持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县局党委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县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领导专题会议的召开和议题审议,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确保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落实组合性税费支持政策、平稳推进税制改革、防控新冠疫情等重要决策事项,切实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税务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力求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2年按照规定公示各类执法信息193条。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据2022年《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新旧裁量基准的衔接,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时,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等原则。
3.推进税务执法引导化。积极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在法定范围内,给予纳税人自我纠错的空间,突出宽严相济及罚教结合原则,教育和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改善税务执法环境。
(七)充分履行督察内审职责
1.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掌握税务执法过错认定标准,加大税务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强化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要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切实把“权”和“责”紧密联系起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2.推行“首违不问责”制度。为鼓励基层税务干部勇于担当、积极履职,保护税收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依据《轻微税收执法过错“首违不问责”事项清单》中整理归纳出的13类税收执法过错,适用“首违不问责”制度,使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是“三师”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县局目前仅3名税务干部通过“三师”资格考试。二是青年干部对于报名考试不够积极。三是干部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练兵比武”,成绩仍有上升空间。
下一步将制定培养计划,在学识时间、学习资料上提供必要支持,激励在职干部利用日常空余时间扩展学习税务知识,积极参与各类考试,提升自我。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为统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加强执法管理服务和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主动作为、自我加压、补短板、转作风、抓提升,进一步筑牢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职能。
一是坚持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领导。落实党建引领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是不断丰富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内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深化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拓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维度和方式,多渠道、多载体丰富税收普法内涵。
三是持续加强税收法制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县局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意识培养,将税收普法贯穿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全过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