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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15时25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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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政和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政和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南平市税务局和政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

政和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部署,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落实,专职人员具体办理,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等行政执法信息,全力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11231日,政和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政和县税务局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开通了互联网申请、信函申请、书面申请等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截至20211231日,政和县税务局未收到任何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和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凡公开必审核,审核环节设置合理有效,审核责任落实到位,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政和县税务局不断加强和完善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在政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专题聚焦目录设置“税收管理”栏目,及时转发上级发布的各种政策解读以及对外公示信息;二是利用好市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严格管理网站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让纳税人了解日常工作,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

(五)监督保障

政和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等规定,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相关内容,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强化保密意识,对拟公开信息,增设保密审核环节,注重听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积极落实考核常态化监督机制,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和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队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政和县税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方面,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查考评,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另一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积极对标先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针对不同人群,不同领域灵活创新开展信息公开形式,积极运用互联网平台,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和县税务局未向纳税人缴费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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