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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8日15时57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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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尚德塔傲百货店:
事由一:我局收到纳税人在12366平台的投诉,获悉你公司于2023年4月9日在抖音上店铺-葛小飞(人名)销售带鱼,价值共计99.9元。现购买方要求你公司开具相关发票。
事由二:我局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到你公司尚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通知内容:责令你公司在15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信息确认,逾期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税务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