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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08时45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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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坚持整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夯实依法治税基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和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2022年组织“第一议题”学习34次,把税收法治作为学习教育的必修课,提升依法治税水平,为税收法治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依法严格组织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统筹涵养扶持税源,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财力基础,进一步为促进地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发挥积极作用。

2.持续释放政策红利。组建工作专班,团队式统筹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收集分析企业行业个性需求,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点面结合为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全面保障退税减税政策有序、有效落实到位。

3.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部署开展“百人进千企”专项活动,超过110名税管员走访了1390户纳税人,以实地上门服务、点对点辅导等精细化服务举措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开展1项专项清理工作,及时清除制度性障碍。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程序正当和高效便民等要求,着重落实和完善税收执法中的调查取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等税收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加强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断健全工作规则和议事制度。2022年召开党委会议34次,确认议题198个,局长办公会11次,确认议题59个,把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税收工作各个方面。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权责事项梳理及更新,理清主要职责,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2.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认真执行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将“首违不罚”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权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2年逾1900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政策,有效增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3.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公示事项已于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屏、导税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予以公示,逾6000项;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2年执法音像记录系统已上传数据147项;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2年共审核案件10件,审结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制定信访、涉税负面舆情、公共卫生、网络安全、应急值班、涉税案件应对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处置办法,成立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梳理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体系,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构建共商共治格局。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公检法系统相关案件的审理,推进税收债权申报、拍卖欠税分配,共入库800万元。

2.加强纳税服务举报投诉咨询处理。及时处理纳税服务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言工单,第一时间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正当诉求,确保举报投诉咨询处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2年累计接收转办工单合计547件、累计受表扬11次。

3.强化执法风险防控。建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发挥公职律师智囊团作用。2022年累计完成5项专项研究和审核,为疑难复杂纠纷调解提供法律保障,规避执法风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强化行政执法督察。积极开展执法督察自查工作,落实执法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配合对纪检组确认的一户稽查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2.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内部风险防控工作中,以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岗责明确、流程规范为基础,通过对表面和深层次风险点的查找,实施预防和控制。2022年,未发现有内部重大执法风险。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公众参与度,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推动数字化管征。深度融入“数字福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以“5C+5R”征管质量评价为抓手,探索建立分行业、分行为、分税种的税收分析模型,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逐步构建税收征管“四精”新体系。

2.深化数字化服务。一是“非接触式”办税加速。依托电子税务局,实现全程网办210项。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数6.2万户,年网办业务超过14.31万户次,网办率超过96.57%,网上申报率99.28%。二是“闽捷办”平台增速。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实现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红利“不问即知”。平台运行以来,共计7930户纳税人选择政策标签,推送电子红利账单4136条。

(十)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谋深谋实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内外互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

3.夯实理论基础。完善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加强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结合实践教育活动,2022年累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5次,带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活动68次。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以来,我局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如各部门间信息交互水平有待提高,税收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税收执法监督有待加强等。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认真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三、2023年法治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稳中求进把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关注“队伍+机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干部队伍的锤炼和锻造,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水平,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学法用法教育和培训,把法治思维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三)深化税收执法监督

加强管理监督,对标对表规范流程,形成标准化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权力制约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定量定期检查,形成规范化执法提醒,进一步完善纠错问责流程和执法考核机制;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健全外部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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