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检举线索,依法查处了漳州市金久久食品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及个人微信收取销售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税费款共计62.71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3.4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公司对公账户以外的账户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