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安县税务局在上级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税务干部法治素养以及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显著提升。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税收分析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提高税收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握收入工作主动权。2019年,我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03068万元,同比增收16225万元,同比增长18.68%。其中,税收收入67875万元。2019年县级税收收入67127万元,同比增收737万元,同比增长1.11%。二是做好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接,做好社保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的接收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政策。我局及时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减税办集中办公制度,健全工作联运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办理业务“应会尽会”,享受优惠“应享尽享”,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主动多次向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就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沟通汇报,2019年以呈阅件形式3次向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委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清单内容及落实情况,争取获得地方有力支持。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不含社保费)11161.5万元,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集中发力,有力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定期清理,健全和落实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局备案,并及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我局未制定出台涉税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华安县2019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县局名义制定(包含牵头制定)公布的涉及排除限制竞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行了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此类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传达依法治税相关文件精神,听取并解决各单位在日常税收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了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创建进度时时把控,夯实了高效创建的工作基础;二是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印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切实提高征管水平。严格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规范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缴费人负担。认真落实微电子税务局推广、使用和宣传工作,建立税企沟通桥梁,优化征纳良性互动。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涉税风险防控,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对全县增值税行业税负进行梳理和排序,切实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结合年度汇算清缴加强风险预警跟踪。以纳税评估为重要手段,维护税收公平公正,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019全年完成各类纳税评估30户次,查补评估税款525万元,已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2万元。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华安县税务局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提升意识、加强配合,以“1+3+N”的制度实施体系为目标,应用漳州市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三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省局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组织学习省局2019年11号公告,确保对新基准执行的准确性,避免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执法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运用内部控制监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2019年以来,共发布风险提示4条,核实上级推送的风险信息23个,核查并纠正问题7个,向上级报送内控信息4条,核实上级通过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下发的税收执法类疑点5个。完成录入2019年度税收执法督察自查项目2个。每日进行日常过错的查询,关注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修正,减少税收执法差错,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流程,2019年过错责任追究前自我纠错问题4个。二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有错必纠,过罚相当,公开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发挥督察内审税务监管体系的作用,2019年,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税务系统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漳税函〔2019〕77号)要求,及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2019年督察审计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对督察的重点内容进行任务分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完成我局2019年税收执法督察自查工作。同时认真及时地落实整改市局财务收支内部审计以及重点执法督察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清问题根源。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拓宽投诉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办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等,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积极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认真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提升投诉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2019年度共受理“12345”政务热线投诉举报事项6件,通过“12366”受理及处理纳税人投诉3起,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诉为戒、以诉促改,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地维护,促进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及时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好各项行政复议应对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三是规范信访办理。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机关的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办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信访工作办理中的重大、疑难事项。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提高信访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福建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闽税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处理好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转送、交办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台帐,及时记录接受收信、来访情况的相关信息。加大信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力度,强化线索摸排,及时建立和更新信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台帐,健全“一地一台账、一人一方案、一地一专班”稳控化解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立足税收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好对各股室、各税务分局(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规范华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发挥平台公示作用。以福建税务网站-华安税务频道及漳州市税务局三项制度集成应用平台为窗口,公布我局机构概况、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三是通过各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化。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一体查询机、电视广告广播等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从深度和广度上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积极参与2019年华安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宣传主题,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税收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接受群众关于减税降费政策、医社保缴交政策的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税收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切实推进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的宣传不间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2019年,我局扎实开展立体式、多样化的宣传辅导工作,先后开展了“减税降费进校园 争当小小税收宣传员”税法宣传活动、召开“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减税降费政策宣讲会、举办多场减税降费专题培训会等宣传活动,使纳税人认识到各项税收政策与自己切身利益之间的紧密关系,增进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要做好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关键。2019年,华安县税务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把加强法制学习、教育培训作为政治学习的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必修课,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
我局将学法常态化,定期开展集体学法,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线上学法考试,将宪法法律、税收政策等依法行政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必修课,加强税务人员的学法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2019年,共组织集体学法3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县局把依法行政、法治税务作为推进各项税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抓紧抓实,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法制股牵头统筹协调抓推进、其他各股室协同整体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了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创建进度时时把控,夯实了高效创建的工作基础。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华安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9年1-12月我局共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
二、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目前,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觉性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未意识到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会给自己和单位带来法律风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有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较弱,税法遵从度有待提高。
(二)税收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少数干部法律素质低、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高,执法不严、执法不够规范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对税收违法行为未能进行合法、及时、必要、适当的处理。
(三)基层人力有待进一步充实
基层执法工作繁重,高素质执法人员少,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缺乏复合型人才,未能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依法行政各岗位人才普遍短缺。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020年,华安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在清单内行使权力,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组织税收收入作为第一职责,确保量增质优地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并把减税降费作为第一要务,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20年,华安县税务局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对内依法行政,对外依法治税,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落实,同时,做好内控、督察等基础性工作,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按照省市局要求的执法督察重点,加大对我局在日常执法考核和疑点核查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的督察力度,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我局税收执法行为。
(四)教育宣传两不误,营造税收法制大环境
一是强化干部法制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同时组织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税收普法宣传,特别是在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带动全民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大环境。